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在全球化浪潮中,跨国集团内劳务交易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呈现出劳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劳务内容多样化的特点。相应的,集团内劳务的转让定价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税收领域的新热点。这种集团内部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利用了集团内部资源,为集团节省了行政成本,但不容忽略的是,在国内税收层面,集团内劳务经常与有形财产或者无形财产的关联交易相联系,界限难以准确划定;特别是当劳务交易包含创造无形资产的因素时,由于两类交易的预期回报不同,税企容易产生分歧。在国际税收层面,一方面,跨国企业可能利用各国税制差异,以集团内劳务为载体,进行激进的税收筹划,另一方面,跨境劳务费的收入确认与费用扣除事关劳务提供方与劳务接受方所在国的税基,相关税务当局在服务是否提供及其定价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方面常有争议,由此也可能造成纳税人双重征税等问题。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是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之后国际反避税领域的新热点。加强对跨境关联方劳务费支付的风险管理及应对研究,将有利于解决跨国公司与税务当局的争端,同时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减少税务风险。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一、跨境关联方劳务费支付问题的研究背景
(一) 跨境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的概念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聂杰英针对当前我国转让定价管理的现状,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起步晚、人员素质低等方面。他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从信息化、制度化、专业化等层面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建议、对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6号公告《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对于关联劳务交易,明确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劳务交易应当是受益性劳务交易,并且按照非关联方在相同或者类似情形下的营业常规和公平成交价格进行定价。明确受益性劳务内容,对非受益性劳务的具体情形进行说明。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图书馆搜集及整理相关资料;
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3日,撰写开题报告,提交由老师审定,修改并完成开题报告;
2022年1月至3月19日,再次搜集资料,针对论文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撰写并完成论文初稿,交由老师审定,并接受指导;
5.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16号,2015-03-19.
[2]国家税务总局.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6号,2017-03-17.
[3]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20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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